大家好,关于唐朝军犯罪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唐朝十恶制度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One]、唐代五刑是哪五种
唐律中的五刑制度是隋《开皇律》中首次确立的,包括笞、杖、徒、流、死五种基本的法定刑罚。具体如下:
〖One〗、笞刑,即用法定规格的荆条责打犯人的臀或腿,自十至五十分为五等,每等加十,是五刑中最轻的一等,用于惩罚轻微或过失的犯罪行为。
〖Two〗、杖刑,即用法定规格的“常行杖”击打犯人的臀、腿或背,自五十至一百分为五等,每等加十,稍重于笞刑。
〖Three〗、徒刑,即在一定时期内剥夺犯人的人身自由并强迫其戴着钳或枷服劳役,自一年至三年分为五等,每等加半年,是一种兼具羞辱性和奴役性的惩罚劳动。
〖Four〗、流刑,即将犯人遣送到指定的边远地区,强制其戴枷服劳役一年,且不准擅自迁回原籍的一种刑罚,自二千里至三千里分为三等,每等加五百里,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较重的刑罚。妇女犯流罪的在原地服劳役三年。
〖Five〗、死刑,即剥夺犯人生命的刑罚,是五刑中最重的一种,分为斩、绞两等,绞因得以保全遗体而稍轻于斩。
[Two]、唐朝十恶制度
〖One〗、十恶不是由贞观律首次规定的最早正式规定“十恶”制度的法典是开皇律。
〖Two〗、“十恶”是指隋、唐、宋时期直接危及君主专制政权、封建统治秩序和严重破坏封建伦理纲常关系的重大犯罪行为。隋朝《开皇律》在《北齐律》“重罪十条”的基础上,正式形成“十恶”制度。
[Three]、古代三大重罪是什么
第三是嫡亲骨肉互食。在当时“杀嫡子,食其肉,乃违背天下大伦,为不赦大罪,逼迫者亦是大罪”,在当时,纣王和王后妲己就是因为触犯了这条铁律,才被人神共弃。周武王和姜子牙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才名正言顺的出师朝歌,而且得到了众诸侯的响应,据说这才是武王伐纣的真相。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