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宋朝商税不断加重的问题,以及和古代经商的税制是怎样的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下面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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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宋代不抑兼并的影响
〖One〗、(一)宋朝的土地兼并政策导致了大量农民失去了土地和生计。在宋朝时期,土地兼并现象比较严重,一些富有的地主通过购买或强占农民土地的方式,逐渐将大片土地集中到自己手中。这些地主对土地的占有和使用完全不顾及农民的利益,导致农民的生计受到严重的威胁。因为失去了土地,农民就无法获得足够的收入和食物,从而无法维持其生存和繁衍后代。因此,大量农民不得不离开自己的家乡,流浪到其他地区寻找生计,或者陷入贫困和饥饿之中。
〖Two〗、(二)宋朝的土地兼并政策也导致了社会的不稳定和矛盾的激化。在那个时代,土地是非常重要的财产,土地兼并现象导致了大量财富流向少数人手中,这不仅加剧了贫富差距,而且也加重了社会的不公和不平等。农民和地主之间的利益冲突也日益激化,尤其是在政府无力解决社会问题的情况下,社会矛盾更加尖锐。这种不稳定和矛盾的局面直接影响了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Two]、唐宋商品经济的发展及历史影响
〖One〗、交通发达(交通要道上有接待客商的私家店肆,备有供客商骑用的“驿驴”;以运河、长江为主的水运也很方便;从长安、登州、扬州、广州等地出发的对外交通也很发达);
〖Two〗、货币统一(由五铢钱到开远通宝);
〖Three〗、市场发达(场所固定——市;官员管理——物价和税收等;邸店柜坊——邸店兼营旅店、货栈和交易场,柜坊专营货币的存放和借贷;店铺限定——营业面积;时间限定——市的买卖时间;夜市草市——繁华大城市里有夜市,偏远的农村有定期举行的草市);
〖Four〗、商人众多(大商人、中等商人、小商小贩、胡商、外商)。
〖One〗、解除了商业活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
〖Two〗、政府允许工商业者“以资买官”,商人地位有所提高,形成地主、官僚、商人逐步结合的趋势。
〖Three〗、商税收入在政府财政收入结构中比重剧增。
〖Four〗、市镇的集市发展,城市商业区域扩大到城外。
〖Five〗、城市的消闲文化发展,如瓦肆的出现和宋词的发展。王安石变法的理财措施中有“市易法”,由政府设立市易务,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国家的收入。
[Three]、古代经商的税制是怎样的
〖One〗、春秋时各诸侯国都征收商税:市税中除占用地皮、登记注籍等内容外,按商品交易额的一定比例征税,已成为主要部分。春秋初,在商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已出现关税;春秋后期更普遍推行,不仅边境有关税,内地交通要道也多设卡抽税。山泽税仍在生产环节征课。关、市税的正常税率为2%,但往往提高,关税更常重征。
〖Two〗、秦统一后,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关税。汉承秦制,关梁无阻。两汉商税主要是市税(或称市租)和山泽园池产品的征课。东汉末,军阀割据,各地又纷纷征收关税,税率颇重。曹魏时明令皆收什一之税,西晋照收关津之税和市租。
〖Three〗、南北朝时北方政权重在田租收入,至北魏孝文帝时还未开征商税。北魏后期,始征市税。店舍分五等收税,并设入市税,一入市门就交一钱。北齐时“税关市舟车、山泽、盐铁、店肆轻重各有差”。但关税市租时征时罢,尚无定制。在南方,东晋和南朝政权则十分着力于商税的征收。市税的主要部分即按商品交易额征收之税,称为“市估”,有“输估”、“散估”之分。“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有文券者,率钱一万输估四百入官,卖者三百,买者一百。无文券者,随物所堪,亦百分收四,名为散估”。输估兼有契税性质,开后世契税之先例。关税仍课十分之一。在津口渡头,以牛推轴托船过渡或以浮桥过渡者,征牛埭税或桁渡税。
〖Four〗、宋代商税分为住税、过税两项。住税为坐商住卖之税,税率3%,相当于过去的市税;过税为行商通过之税,税率2%,相当于过去的关税;商税收入除支付地方经费外全数上解中央。北宋前期,细碎物品免税,不准留难行旅,制止官吏勒索,但后来商税日趋苛烦,水产、五谷、竹木、书、纸、漆无不有税。北宋末致激起小生产者的反抗。南宋时,各地以重征为务,斗米束薪、零星菜茄也在收税之列,税额之外浮取更繁,致税场有“大小法场”之恶名。正税之外,还有经制钱、总制钱、月桩钱、版帐钱等杂税,大大增加了商民负担。
〖Five〗、元代商税,常课税率二十取一,以后提高。另有各种“额外课”,如历日、契本、煤炭、鱼苗、漆、酵、荡柳、蒲苇、牙例、乳牛、羊皮等均有课;江河商船还要收船钞,税负苛重空前。
〖Six〗、明初减轻商税,三十取一,公布征税品名,零星物品和农具、书籍免税,竹木柴薪免抽分。但后来免税范围日益缩小。于关市正额商税外,为回笼贬值中的纸币,于宣德四年(1429)增加“市肆门摊税”,令全国重要城中的店铺,依其营业种类以钞纳税。同年开始,在运河沿岸设立钞关,以钞征收船料税(按船大小计征),又称钞关税。其后纸币继续贬值,由收钞而来的这两种新税都改收银两,不予取消。此外,各地还设河泊所征收鱼课。明中叶在北京九个城门征收门税,并设工关收税,恢复竹木抽分。开矿则按三十分之二或按承包额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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