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管监察

宋朝管监察

大家好,关于宋朝管监察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宋代的地方监察制度是什么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宋朝的地方监察机构是什么
  2. 北宋监察御史人数
  3. 宋代的地方监察制度是什么

[One]、宋朝的地方监察机构是什么

〖One〗、宋代的地方监察制度:把路(省)一级监察权一分为四,

〖Two〗、由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和安抚司四个机构掌领。

[Two]、北宋监察御史人数

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以都御史、副都御史为主官,所属监察御史分道负责,各冠以地方名称,各道人数不等,总数一百一十人,均为正七品官。清同明制,乾隆十七年提升为从五品官。十三个省中,每省均有7至11名监察御史,监督不同地方的不同领域,品秩均为正七品,全国共有110名监察御史,称为十三道监察御史。

[Three]、宋代的地方监察制度是什么

州郡之上有路分大员,分别是:经略安抚使、转运使、提点刑狱、提举常平。这四大监司可谓是各司其职,都是平级,平时互相监督对方不说,对于下面的知州和通判也有监督之权,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对知州和通判进行德、能、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然后上报于朝廷,而且宋朝的官员调任很是频繁,一般情况下不超过三十个月就要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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