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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宋代理学的发展概况及特点
宋明理学,即为两宋至明代的儒学。虽然是儒学,但同时借鉴了道家、玄学甚至是道教和佛学的思想。
理学创始人为周敦颐、邵雍、张载、二程兄弟,至南宋朱熹而集大成。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提出“理”先于天地而存在,将上的地位。其为学主张“即物而穷理”。
明代,王守仁进一步发展陆九渊的学说,认为“心外无物”、“心外无理”,断言心之“灵明”为宇宙万物的根源。为学主“明体心”、“致良知”。
宋明理学,理学一名始称于南宋,朱子曾说“理学最难”,陆九渊也说“惟本朝理学,远过汉唐”。明代,理学成为专指宋以来形成的学术体系的概念。
宋明理学作为一种新的思想体系,无疑具有多方面的内容。但从总体上看,它至少有以下两个主要的特点:
与先秦、汉唐儒学不同,宋明理学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它的思辨性。
从儒学自身发展来看,理学作为一种哲学思潮或者儒学复兴运动,它所强调的义理之学,是对于汉唐儒学的一种反动,表现出一种想要摈弃汉唐训诂之学而直接面向经典、回复圣人之道的气势
[Two]、宋代理学有哪些派别
北宋中期有周敦颐的濂学、邵雍的象数学、张载的关学、二程的洛学、司马光的朔学,南宋时有朱熹的闽学、陆九渊兄弟的江西之学,
[Three]、宋朝立法原则
(3)将官员的官衔和实际职务分离;
(4)严禁宦官、外戚、后宫干涉朝政;
(5)实行审判分离,防止司法专权;同时,在中央实行“审刑院”,加强皇帝对司法的控制。
(6)在科举制度上禁止恩师门生关系。
大力倡导儒学,在儒家思想的基础上综合吸收道教和佛教的思想,形成了后来的理学。理学的产生,标志着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即强调立法要简要,对待臣民要有哀怜之心。
具体措施:(1)轻刑薄赋,宽简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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