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地方的监察

唐朝地方的监察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唐朝地方的监察和唐朝监察机构的职责是什么分析其积极意义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唐朝地方的监察以及唐朝监察机构的职责是什么分析其积极意义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唐朝监察机构的职责是什么分析其积极意义
  2. 唐代的监察制度对当时社会的积极作用与局限性是什么
  3. 隋唐地方监察设置什么官吏

[One]、唐朝监察机构的职责是什么分析其积极意义

唐代设有负责监察的御史台。御史台是独立于其他机构之外的专门的监察机关,其主要职责是对国家政策、法令的执行情况,以及昀高统治者执行政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或批评,甚至可直接对皇帝本人进行规谏。

[Two]、唐代的监察制度对当时社会的积极作用与局限性是什么

积极作用:强化了管理机制,监督了政府政策的实行局限性:节度使权力过大,易造成尾大不掉的情况,形成藩镇割据,如安史之乱

[Three]、隋唐地方监察设置什么官吏

隋唐时期,设置司隶台(隋)、察院(唐)掌巡察京城内外的地方官吏,并制定有关监察范围的规定。隋代司隶台、唐代察院分别由监察御史执掌。隋初,中央的比较高监察机关仍为御史台,改长官御史中丞为御史大夫,下设治书御史;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专执掌外出巡察。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在御史台之外又增设了司录台和谒者台。唐代,发展了隋代的监察制度,监察机构更趋完备。唐初中央设御史台,由正三品御史大夫为台长,设正四品御史中丞2人为辅佐。御史台称宪台,大夫称大司宪。武则天时,改御史台为左右肃政台。中宗后又改为左右御史台。唐初贞观年间和唐中叶开元年间,地方监察制度逐步健全和定型。唐中央比较高监察机关为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和察院。对地方官吏的监察由察院负责,监察御史属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郡,纠视刑狱,肃整朝仪”(《唐六典》卷十三)唐初,全国分为10个监察区,称10道(后增为15道),每道设监察御史1人(先后称为按察史、采访处置使、观察处置使等),专门巡回按察所属州县。

关于唐朝地方的监察,唐朝监察机构的职责是什么分析其积极意义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若需转载请注明:https://www.77788848.com/KLW3HFFVw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