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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宋朝的政治呈现一种什么特点
宋朝政治体制的主要特点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体现在职官制度上,有五大特点,即中央集权、皇帝集权、百官权力分散、重文轻武和军事上内重外轻.宋朝的政治体制演变,以元丰(宋神宗年号)改制为界限,改制前与后各为一阶段,南宋又为一大阶段. (一)中枢机构的演变 宋朝中枢机构为“二府制”,即设中书和枢密院两个机构“对持文武二柄,号为二府”.二府制的特点就是文武分权. 宋朝的“中书”,与唐朝的“中书门下”性质相同,是宰相办公的地方.中书之外,尚书、门下两省名号虽存,但已成外朝,不是宰相机构. 宋初,沿袭唐朝后期制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为宰相,而以参知政事为副相.从尚书丞.郎到三师皆可加此等衔为宰相或副相.尚书令、侍中、中书令等三省长官,品高位重常“缺而不置”. 元丰改制,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事,为首相;以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事,为次相.名义上恢复三省,实际上趋于一省,次相以兼中书侍郎因请旨而更接近皇帝.副相,包括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和尚书左、右丞.徽宗时,一度将首相改为太宰,次相为少宰. 南宋初年,以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并改为参知政事为副相,废尚书左、右丞官.从宰相官称来看,三省已并为一省.孝宗时,索性将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改为左、右丞相,参知政事未变(左.右丞相,唐玄宗时为尚书省长官,宋为中书的长官). 宋朝还有一些特殊宰相官称.蔡京权势最盛时曾任“太师总领三省事”,文彦博、吕公著曾以元老任“平章军国重事”和“同平章军国重事”.南宋韩侂胄当权时,曾任“平章军国事”.他不用军国“重”事称号,因为加上“重”字测权力受限制,只能过问重事;用“同”则权力不专⑴.蔡、韩的称号都是权臣耍弄权术的一种伎俩,并非宋朝常制. 枢密院的由来,也不一般.唐朝有左、右内枢密使,向由宦官担任.唐朝后期的枢密院是在三省之外复有一省,内枢密使是在宰相之外复有宰相,是正常国家机构之外的多余机构,是君主专制制度下宦官擅权的产物.唐末朱温在夺取政权之前,把掌握朝廷实权的宦官杀掉,改用文士为枢密使;同时使枢密使由全面掌权改变为专管军事.宋朝继承了五代的制度,也设立了专管武事的枢密院这一机构和枢密使这一职官.二府制下枢密使的设置,分了宰相的权,形成文武分权;同时又侵夺了原来专管军事的兵部的权力,宋朝枢密院长官自称“本兵”. 枢密院长官的官称,宋初为枢密使和枢密副使,或称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签书(署)和同签书枢密院事.元丰改制,专用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等官称.改制时,曾讨论枢密院机构是否继续存在,有人建议把权力合并于兵部.神宗强调祖制,他说:“祖宗不以兵柄归有司,故专命官统之,互相维制,何可废也?”⑵因而元丰改制时唯独把枢密院这一机构保留了下来.宋朝的枢密使、知枢密院事照例用文人充任,副职有时用武人,充分体现了重文轻武的政制特点. 宋朝有“宰执”这一提法,是宰相和执政的合称.宰指宰相,只限于同平章事、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和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以及南宋的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和左、右丞相等首相和次相.副相包括参知政事,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与枢密院正副长官,合称“执政”. 宋初,中书和枢密院对掌文武二柄,权力不能合在一起,因此无宰相兼枢密使的情况.后来因用兵西夏,宰相与枢密院长官不相通气,对军事指挥不利,于是在庆历年间一度由宰相兼枢密使.西夏用兵结束,又恢复原状,**没有形成制度.到了南宋,一些权臣如秦桧、史弥远、贾似道等都曾以宰相兼任枢密使,但还不是定制.宁宗以后,宰相兼枢密使才成为定制.宰相不能兼枢密使,是防止大臣权重威胁皇权.后来权臣兼任两职,确实曾使皇权受到影响. 唐朝后期,正常行政机构、职官之外另设机构、派官掌管的现象已很普遍.宋朝开国,太祖用赵普为相时以及太宗时期都没有做整齐划[One]、较大幅度的调整.因而宋初制度很乱,例如,兵部之外有枢密院侵夺了兵部的职权,并升为中枢机构;唐朝吏部、兵部分别主管文武官员的铨选,此时另设审官东院管文铨,审官西院管武选;户部尚书、侍郎职权,已由三司使(五代时并户部、盐铁、度支为三司,其长官为三司使)取代,被称为“计相”,其权位仅次于二府,在六部之上;礼部之外有礼仪院;刑部之外有审刑院.元丰改制,一律恢复唐朝前期制度,以《大唐六典》为准,权归六部.除枢密院保留外,其他机构、职官一律废除.从此,结束了唐末到宋初官制上的混乱状态. (三)台谏制度的演变 宋朝的御史台;分三院(台院、殿院、察院),与唐相同.照例不除御史大夫,而以御史中丞为台长.元丰改制前沿袭唐制,御史大夫为加官,改制时取消此制.宋朝规定,宰相亲戚和由宰相推荐任用的官吏不得为台长,以避免宰相与台长勾结为祸.实际上宰执仍能控制御史台,并利用为工具以打击政敌(宋朝习惯,御史中丞弹劾宰相,宰相必须辞职,由副相升任宰相,御史中丞则得以进身为执政). 宋朝的谏官制度,元丰改制前沿袭唐制,左、右省虽有谏官存在(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由补缺改,左、右正言──由拾遗改),但“非特旨供职亦不任谏净”.另有“谏院”,命别官知谏院.元丰改制,废谏院,恢复谏官职权,以左、右谏议大夫为谏长,仍隶左、右省. 门下省的给事中和中书省的中书舍人,地位比较重要.给事中正四品,品位在左谏议大夫(从四品)之上.分管门下后省,执行门下省的封驳权.中书舍人级别也比右谏议大夫高,分管中书后省,对皇帝任命官吏所下的“词头”,若认为不当,可以封还.因此在宋朝,侍中、中书令不置,门下传郎、中书侍郎又为宰相或执政,给事中和中书舍人遂成为两省的实际负责人. (四)军事制度的演变 宋朝军事制度的特点之一是兵权由几个机构分管,各部门权力分散,权力集中于皇帝.宋朝负责管理军事有关事务的有四个部门.枢密院负责军令、调动和高级军官的任免;“三衙”统率禁军;兵部负责后勤事务和管理地方的厢军;吏部负责武官铨选(武选唐朝归兵部管,宋朝元丰改制前由审官西院管,改制后权归吏部). 宋朝实行募兵制,士兵的来源有多种.其中一种,就是每逢有饥荒,从饥民中招募士兵,补本城.宋朝政府对从饥民中招募士兵的办法很得意,说是“天下犷悍失职之徒,皆为良民之卫”,也就是说把社会上的可能反抗者变为镇压者,一举两得.宋朝还有个从后周时代遗留下来的传统,就是从地方厢军中选拔出强壮者充实到中央禁军.这种作法被称作“强干弱枝”,也是宋朝军事制度的一个特点. 另外,宋太祖赵匡胤“惩藩镇之弊,分遣禁旅戍守边城,立更戍法,使(士兵)往来道路,以习勤苦,均劳逸.故将不得专其兵,兵不至于骄堕”.这种办法可收到“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效果,免去将官专权的威胁,但对作战十分不利.神宗即位知其弊,才废除了这种办法. 南宋初,允许将领募兵,于是有了岳家军、韩家军的出现.这触犯了宋王朝的大忌讳,有成为私人武装的危险.因而南宋有收回张俊、韩世忠、岳飞三大将兵权的举动.岳飞有大功于国,却被以“莫须有”的罪名而杀害. “三衙”,即侍卫亲军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司和侍卫亲军步军司,是中央统率禁军的三个机构.除殿前司单独有比较高级的军事职官都点检、副都检点(后不置)外,各衙的长官是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和都虞候.禁军分布在各地驻防.统率军队的率臣,有都总管、总管、副总管(初名部署,后避英宗讳改称总管)等军事职官.宋朝制度,军事正印官,一律由文官兼任,武人只能充当副职. 厢军的长官亦称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但厢军均是老弱,无战斗力,兵士地位甚为低下,有如“给役”(只是一种“听差”). 南宋置御营司,自收三大将兵权后,诸军皆冠以“御前”二字,其将领为都统制、统制、副统制和统领. [Two]、优待士大夫的特殊制度 “重文轻武”是宋朝职官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优待士大夫的某些特殊制度更充分地体现了这一点. (一)取得入仕资格的途径 “入仕”(即开始作官)资格的取得,有三个主要途径,即科举(包括进士、诸科及武举为常选)、制举(特举)和荫补. 1.广泛吸收士人的“特奏名”制度. 宋朝制度,礼部贡举设进士及诸科.诸科包括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乡贡,“诸州判官试进士,录事参军试诸科,不通经义,则别选官考核,而判官监之”.合格者“第其甲乙”,监官、试官署名其下,然后举送.礼部试后有廷试(殿试).礼部举年份初无规定,英宗时“诏礼部三岁一贡举”.宋朝科举制度更加严密.宋太祖废除“公荐”,以避免请托.“公荐”是唐代陋习,影响科举的公正程度.宋朝加强了考试的管理:现任官应进士举有锁厅试,验证身份和德行.应举之人,要“什伍相保,不许有大逆人缌麻以上亲,及诸不孝、不梯、隐匿工商异类、僧道归俗之徒”试卷有弥封制度,糊名,使考官不知举子姓名;有誊录制度,将试卷重新抄写一过,以免考官认得举子笔迹,上下其手.考官与举子有姻亲、师生关系,有回避制度.宋太宗时,对达官子弟中礼部贡举者要复试. 宋朝科举等第最初只分甲乙,后来进士分三甲.考第之制分五等,上二等为一甲,赐进士及第;三等为二甲,赐进士出身;[Four]、五等为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中进士举者才能称“进士”.凡“及第即命以官”,不须经吏部试,此点与唐制不同. 宋朝有允许“附试”的“特奏名”制度.凡士人“贡于乡而屡绌于礼部,或廷试所不录者”,遇皇帝“亲策士则籍其名以奏,径许附试,故曰‘特奏名’”.例如咸平三年(1000年),亲试陈尧咨等八百四十人,特奏名者九百余人,共一千七百余人. 宋朝科举考试,制度日趋严密,不受门第影响,较少请托,录取名额又较多,向社会各阶层士子开放,因而扩大了宋朝的统治基础. 2.允许士人自荐的“制举”制度. “制举”又称制科,习称大科或贤良.制科非常选,必待皇帝下诏才举行.具体科目和举罢时间均不固定,屡有变动.应试人的资格,初无限制,现任官员和一般士人均可应考,并准自荐.后限制逐渐增多,自荐改为要公卿推荐;布衣要经过地方官审查;御试前又加“阁试”(试场在秘阁,及格为“过阁”).御试即殿试,内容要求更严(试策一道,三千字以上,当日完成),考试成绩分五等,上二等向来不授人,第三等与进士科第一名相当.有官人均升转或蒙拔擢.制科非常选,但它给士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入仕机会. 3.照顾高级官吏子弟的荫补制度. 宋朝对官吏子弟的照顾,另有荫补制度,荫补的范围比前朝扩大.高级官吏,文臣自太师至开府仪同三司,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而且可以荫及门客;武臣自枢密使至观察使、通侍大夫,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遇国家大礼,臣僚亦可荫补.一般官吏可荫及子孙,宰相、执政则可荫“本宗、异姓、门客、医人各一人”.高级官吏致仕,“曾任宰相及现任三少、使相:(荫)三人”,曾任尚书、侍郎等官以上也可荫一人.大臣病故,据所留遗表也可荫补,“曾任宰相及见任三少、使相”,可多至五人.由于官吏荫补机会多,名额扩大,比较高记录曾达到同时荫补子弟四千人,致使孤寒之士十年不得一任.宋朝优待大臣的这些作法,对巩固统治阶级队伍固然有一定益处,但也是促成宋代官吏冗滥的原因之[One]、 (二)“职”,宋朝官僚士大夫的特殊职称 元丰改制以前,一般官吏多有三个头衔,即官、职和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唐前期的职事官,到唐后期已变成官吏品阶的标志,宋初沿袭了这种情况.官吏的实际职务,要看所分派的差遣.《宋史·职官志》讲,“故仕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迅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例如真宗朝寇准曾为虞部郎中、枢密直学士,判吏部东铨.郎中是官,直学士是职,判吏部东铨是差遣,才是实际职责.元丰改制,定阶官以寄禄(文散官有二〖Fourteen〗、阶;武散官有五十二阶.五品以上为大夫,六品以下为郎.凡进士、诸科及武举等科举出身者为有出身,此外为无出身),将知、判等差遣变为职事. 宋朝的职名甚多,分若干等级.就以“学士”名号来说,按其性质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学士为翰林学士、知制浩与翰林侍读学士. 学士院,即翰林学士院.其职务为“掌制、诰、诏、令撰述之事”.其职官为翰林学士、知制诰.长官为“翰林学士承旨”.“承旨,不常置,以学士久次者为之.凡他官人院未除学士,谓之直院;学士俱缺,他官暂行院中文书,谓之权直.自国初至元丰官制行,百司事失其实,多所厘正,独学士院承唐旧典不改.” 宋朝有专门给皇帝讲读经文的经筵官,也称讲读官.讲读官有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元丰改制,废除翰林侍读、侍讲学士不置,但以为兼官.然必侍从以上,乃得兼之,其秩卑资浅则为说书”.程颐(北宋)、朱熹(南宋),均曾任崇政殿说书. 知制法,原为差遣,即起草诏令文书、是中书舍人的本职.唐代开元以后,设翰林学士加知制诰衔,负责起草“内命”诏令文书,称“内制”;中书舍人只负责起草“外命”诏令文书,称“外制”,于是有内外两制,简称“两制”.宋代翰林学士人院前须经考试合格始得任命,入院例加“知制法”衔.中书合人不带“知制诰”衔,入学士院者免试.元丰改制前,宋朝政府中许多职务必须由两制或两制以上官员充任.因此,是否具有“两制”资格遂成为文职官员升迁的重要依据.“知制诰”也演变成一种职名. 第二类学士为馆.殿学士. 宋初沿袭唐制,设三馆.三馆长官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史馆长官)与集贤院(殿)大学士为宰相**.元丰改制,昭文馆、集贤院不置,史馆并入秘书省,于是取消了宰相三馆**的职名.秘阁,是三馆藏书的皇家图书馆.馆、院专任职官直馆、直院称“馆职”,以他官兼任则称“贴职”.内外职事官带贴职,称“带职”,免去所带职名则称“落职”.元丰改制“罢直馆、直院之名,独以直秘阁为贴职”,而且不须考试. 宋朝比较高级职名为观文殿大学士、观文殷学士,资政殿大学士、资政殿学士及端明殿学士.“学士之职,资望极峻,无吏守.无职掌,惟出入待从备顾问而已”.观文殿大学士须曾任宰相,观文殿学士亦“非曾任执政者弗除”.资政殿大学士、学士也是宰相、执政的荣誉职名.端明殿(后改延康殿)学士五代已有,元丰以后“以现执政为之”. 第三类学士为阁学士. 宋朝有一种特殊的阁学士职名,简称“阁职”.有学士、直学士、待制和直阁四级.宋朝制度,每一位皇帝去世后,必敕建一阁,以奉藏先帝遗留的文物.例如龙图阁,就奉藏着“太宗御书、御制文集及典籍、图画、宝瑞之物,及宗正寺所进书籍、世谱”.其后,又建有天章阁、宝文阁、显谟阁、徽猷阁、敷文阁及南宋的焕章、华文、宝谟、宝章、显文等阁. 诸阁学士之外,尚有一枢密直学士(后改述古殿直学士),亦是贴职,其班位在龙图阁直学士之上. 宋朝官员对职名很重视.入馆阁者,必须是进士出身,“一经此职,遂为名流”.凡有职名的官员,可享有一些特殊待遇.实际上,授予馆阁职称是宋王朝笼络士大夫的一种重要手段. (三)请郡及宫观祠禄官制度 宋朝对宰执等高级官吏有一种特殊优待办法,就是“请郡”制度.宰相因任职过繁或与同僚政见抵触,可以请求出任外藩,叫做“请郡”.如以节度使带宰相原衔出任,为“使相”. 宫观祠禄官,为宋朝特有的职官制度.宋朝皇帝崇尚道教,于京城内外建立许多宫观.在京者为京词,在外者为外祠.宋真宗命首相王旦充玉清昭应宫使,为宰相兼宫观使的开始.随后,外戚、宗室和宰执罢官留京师,多任宫观官.疲老不任事而又未致仕的官员也多任此职.于是形成制度:凡大臣罢现任,令管理道教宫观以示优礼,无职事,但借名“以食其禄”,称为“祠禄”.先时,任宫观使者员额绝少.熙宁时,王安石执政,为安排反对变法者,规定宫观官不限名额,知州资序以上官即可派遣,并规定了任宫观祠禄官按不同级别应得的俸给和任期. 此制施行以来,员额不断扩大.政和年间,祠禄官近百员.钦宗靖康元年曾下诏罢去一批宫观官,渡江以后,宫观不复置,只保留醴泉观使、万寿宫使及佑神观使三种宫观使.绍兴时,士大夫流离失所,朝廷无官缺安置,于是许“承务郎以上权差宫观一次”;又有选入(幕职、州等低级文职官员的合称)众多,无官缺可补,也破格给予岳庙祠禄.宋朝还有一种传统,凡年六十以上(南宋为年及七十),不能理事的知州资序官员应自己陈请罢现任,为宫观.非自陈而朝廷特差宫观者,则属于黜降;但吏部仍可按“自陈宫观”处理,以示优礼. 对官僚士大夫的种种优待,其实质是什么?北宋名臣文彦博揭示得最清楚.他说:“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应当说,宋王朝的这些举措,确实激励了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的报国之心,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Two]、弱王分权是什么意思
弱王分权是指国家的君主权力被削弱,政权中的权力被分散到其他机构或人员手中。这种制度的出现是为了避免君主权力过于集中而导致的专制,实现政治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在弱王分权制度下,国家权力被分为行政、立法、司法等不同部门,彼此制衡,相互独立。这种政治制度在西方国家得到了广泛应用,并成为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础之一。
[Three]、宋朝管理制度
〖One〗、宋代的中央政府,还是从相权谈起,其与唐相比,并没有什么大变动,一切因循承袭。有变动的,只是迫于时代的不同,迫于外面一切形势的变化,改头换面,添注涂改地在变而已。
〖Two〗、宋代的相权,比唐代要低得多。宋代也有三省,但实际上只有中书省在皇宫里,门下、尚书两省都移到皇宫外面,所以也只有中书省单独拟旨,称政事堂。又和枢密院同称两府——东府和西府。
〖Three〗、枢密院是管军事的,中书则为丞相,权力、地位相对来说比较独立。门下、尚书两省不再提前参与政府的比较高命令的制订。其中,中书和枢密相对独立,也就是宰相不再管军事了。
〖Four〗、宋代财政,掌握在户部司、盐铁司、度支司三司中,度支就是管收支的。
〖Five〗、这三个部门独立出来,合作掌握全国的财政管理。所以王安石在神宗朝变法时,想要推行新政,第一措施,就是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把户部、盐铁、度支三个部门,重新组织起来,统一到一个新部门(即制置三司条例司)里。
〖Six〗、实施这一措施的目的,王安石是想把财政大权重新掌握到宰相手里。司马光对此极力反对,他说,财政还是由三司管,三司失职,这是人的问题,可以换人,但不应该划归中书省及枢密院管他们。
〖Seven〗、王安石的意思,是想把财政大权转属于宰相,想重新理顺三司权限,要把当时所谓中书治民、枢密主兵、三司理财的军民财政之职权三分重新集权。而司马光则主张一切应按旧制度来执行,出问题是也人的问题,不行就换人,而不是去修改制度。
〖Eight〗、一直以来政府的官员任免权限是在宰相职权之内。到了宋代却又另设一个考课院,后来改名审官院。
〖Nine〗、又把审官院分东西两院,东院主文选,西院主武选。又别置三班院,来具体执行人事权,就是把宰相的人事权力也剥夺了。
〖Ten〗、宋代军事、财政、用人三权都有了相互的制约,都分割开了,这显见是相权进一步降低。相权降低的反面,就是君权的提升。
1〖One〗、从历朝的朝堂的礼仪来讲,唐代群臣朝见,宰相是有座位的,并赐茶。古所谓“三公坐而论道”。但是到了宋代,宰相上朝,也和其他官员一样站著不坐了。
1〖Two〗、其次,皇帝诏书,这是政府比较高命令,在唐代由宰相中书省拟定,这种拟稿方式叫做“熟拟”,亦称熟状拟定。熟状拟定是详拟定稿的意思。
1〖Three〗、中书省熟拟送呈皇帝,皇帝只简单在文件的最后批几句,盖上皇帝御印就表示同意,此谓之“印画”。经此手续后,便可正式下发执行了。
1〖Four〗、这样的程序,其实是宰相出旨,只求皇帝表示同意就可以了。到了宋初,宰相遇到政府定旨出命,先写一个札子,就是一种意见的要点,对于某事提出几项意见,拟成几条办法,送由皇帝决定,所谓“面取进止”。然后宰相再照皇帝意见正式拟旨。这与唐代宰相的“熟拟”相差就很大了。
1〖Five〗、宋代的比较高政令的最后决定权在皇帝,而不在宰相,宰相不过是奉命行事,所以君权重,相权就轻了。
1〖Six〗、再次,政府的一切重要命令,向来也并不需要皇帝每次都以正式诏敕的方式下发。在唐代,政事堂号令四方,其所下达的公文称“堂帖”,宋初还有这样的制度,当时堂帖比敕命还要重要。
1〖Seven〗、但后来的情况是,如果有了皇帝的诏书,中书省就不能再下堂帖了,于是改用札子指挥。其实札子还是起到了像堂帖一样的作用。后来有一个地方官,不服中书处分,把原札封奏,太宗大怒,命令都要以皇帝的诏书为准,即使要用札子,也要报皇帝同意后才能下发。这样,宋代一切政令之决定权便全归了皇帝。
1〖Eight〗、这一制度,到神宗时,还是废了,仍可以用札子。
1〖Nine〗、当时相权虽然低了,但也不全是帝王专制与独裁。而且赵宋王室家训相传,要尽量优待士人,不许杀文人与士大夫。而北宋的皇帝,也比较温和,并无暴虐,也无专权。宋代制度的缺点,在散,在弱,不在专与暴。
20、可见宋代的相权,还是有它传统客观的地位。我们此刻只根据历史来说宋不如唐,所谓宋代宰相权利小,一切还是制度问题。并不是只有皇帝专制,更不是没有制度。
2〖One〗、原来在汉代,监察权由副宰相御史大夫来行使。当时御史大夫的监察范围,外面包括中央地方内外百官,里面也包括王室和宫廷,全属御史大夫监察权力范围。
2〖Two〗、御史中丞是一个副御史大夫,这是专门监察王室和宫廷的,也可说是监察皇帝的。另一御史丞,则监察政府,不论中央地方都在他的职责范围之内。那时宫廷和朝廷,既是一体受宰相的管控,自然监察权也延伸到了宫廷。后来御史退出皇宫,单独成为御史台,其职权便只限于监察政府,而没有监察皇帝和宫廷的权力了。但政府官职中,还是由监察皇帝的设置,这叫做谏官。
2〖Three〗、皇帝用宰相,宰相用谏官,谏官的职责是专门谏诤皇帝的过失。这和御史大夫不同。御史大夫是监察政府百官的,谏官不监察政府,他只监察皇帝。这一制度,到宋代又变了。谏官在唐代本隶属于门下省,而宋代则将其独立,不设部门负责人,台官、谏官都需要由皇帝亲自任命。本来谏官的设立,在于谏诤天子,并不是用来对宰相进行监督的。现在谏官脱离了门下省,独立了,而且没有部门负责人,也不隶属于宰相,又是由皇帝所亲任,于是谏官遂转成了并不是为了谏诤天子,反来来监督宰相了。
2〖Four〗、于是形成谏官与政府对立的形势。他们尽爱发表反对政府的言论,只要是谏官,人人可以单独发表意见。台官监察的对象是政府,谏官诤议的对象还是政府,而把皇帝放在一旁,变成没人管了。做宰相的既要对付皇帝,又要对付台谏,越来越难做了,所以,有宋一朝,频繁换宰相是很平常的一件事情。
2〖Five〗、直到后来徽宗年间,谏官锋芒太露了,闹得也太大了,太无聊了,社会上和政府中的人,都讨厌谏官,不加重视,不予理会,于是谏官失势。然而,这时蔡京这样的权相奸臣又从此出现了。所以,制度的好坏,需要辩证的去看。
2〖Six〗、宋代制度,一面是相权衰落,另一面则是中央集权。
2〖Seven〗、宋代地方政府分三级。比较高一级称路,相当于唐代的道。中一级是府、州、军、监,相当于唐代的州、府。最低一级仍是县。
2〖Eight〗、最先分十五路,后来分成二十多路。自五代以来,地方行政长官全是军人。宋太祖杯酒释兵权,把各将官的兵权削了,武臣不再带兵,自然也不准再管地方民政。这些勋臣武官,也在长期混乱中厌倦了,觉悟了,不再争持。
2〖Nine〗、他们仅拥一官号,中央替他们在京都提供了大的宅第,丰厚的俸禄,叫他们安住下来。比如你是河南的省长,中央还是保留你河南省长的名衔,但请你在中央住着。河南省的事,另外派人去,派去的则是一位文臣。这就叫知某州事,知某府事。
30、这些知州知府,本来另有官衔,都是中央官,带著一个知某州某府事的临时差遣。他的本职还是一名中央官,而暂去管某州某府的事。但直到清代,知县知府才变成正式官名。
3〖One〗、如果正式定义来讲,则宋代根本没有地方官,只暂时派中央官员来兼管地方事。这些官,在宋代又称监司官,每一路共有四个监司官,分权成为帅、漕、宪、仓。
3〖Two〗、“帅”是安抚使,掌一路兵工民事,领军旅禁令,赏罚肃清。“漕”是转运使,掌财赋,领登耗上供,经费储积。“宪”是提刑按察使,掌司法,领狱讼曲直,囚徒详复。“仓”是提举常平使,掌救恤,领常平义仓,水利敛散。
3〖Three〗、这四个就等于都不是地方长官,而是中央派到地方来临时指挥地方的。在唐代的州县,只要面对一个上司,即观察使,而宋代则要面对四个上司,即帅、漕、宪、仓,那可想地方官有多难做了。
3〖Four〗、这四司中,以漕使,即转运使为最重要。地方财政,都在他手,他需要把地方全部财富转运到中央去。在唐代,地方收入,一部分解到中央,另一部分保留在地方。宋代则全部解到中央,地方根本没有存储。平常就很艰苦,临时地方有事,更是不可想象。
3〖Five〗、所谓宋代的中央集权,是军权集中、财权集中,而地方则日趋贫弱,所以金兵内侵,只是首都(汴京)一失,全国瓦解,更难抵抗。唐代安史之乱,叛军人军力并不比金人弱,唐两京都失守了,可是州郡财富很多,每一城池,都存有几年的粮草,军装武器都有储备,所以到处可以各自为战,还是有办法的。
3〖Six〗、宋代则把财富、兵力都集中到中央,不留一点在地方上,所以中央一失败,全国就马上土崩瓦解,再也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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