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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One]、连坐制和株连九族的区别
〖One〗、株连:指一人有罪而牵连他人。株,本指露出地面的树根,根与根之间牵连甚多。
〖Two〗、连坐:中国古代或现代因他人犯罪而使与犯罪者有一定关系的人连带受刑的制度。又称相坐、随坐、从坐、缘坐。
〖One〗、株连:出自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新唐书·奸臣传上·李林甫》,“逮引裴敦复、李邕等,皆林甫忌恶者,株连杀之。”
翻译:牵连诬攀裴敦复、李邕等人,全部是林甫嫉妒为恶,全部都株连而被杀。
〖Two〗、连坐:出自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史记·商君列传》,“一家有罪而九家连举发,若不纠举,则十家连坐。”
翻译:一家人有罪另外的就嫁人都一起检举揭发,如果不检举揭发,就会十家人一起连带受刑。
〖One〗、株连:起源于秦始皇,秦始皇在下令焚书坑儒时曾采取灭族株连。
〖Two〗、连坐:源于卫鞅(即商鞅)在秦国变法,为了巩固君主统治,颁布连坐法。
[Two]、唐朝著名的六皇子
〖One〗、李愔(?—667年),男,唐太宗第六子,母隋炀帝女杨妃。
〖Two〗、初封梁王,授襄州刺史。广制封建时,改封蜀王,转益州都督。贞观十三年(639年),赐实封八百户,授岐州刺史。李愔时常无故殴打官员,打猎不知收敛,多次非法,在太宗朝与高宗朝数度被贬官作为惩罚。永徽四年(653年),因吴王李恪同母弟之故而被连坐,废为庶人,流放巴州;不久之后又被改封涪陵王。
〖Three〗、乾封二年(667年),死于流放地。咸亨元年(670年),追赠蜀王,陪葬昭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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