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儿童户籍

唐朝儿童户籍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唐朝儿童户籍的问题,以及和与唐朝相比宋代户籍制度出现的变化和原因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下面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中国唐代有多少人口
  2. 古代户籍及制度登载的主要内容及其作用
  3. 与唐朝相比宋代户籍制度出现的变化和原因

[One]、中国唐代有多少人口

唐朝(618年—907年),是继隋朝之后的大一统中原王朝,共历二十一帝,享国二百八十九年。隋末天下群雄并起,617年唐国公李渊于晋阳起兵,次年称帝建立唐朝,定都长安。

因隋炀帝杨广造成的隋末天下大乱导致全国人口锐减,至唐高祖武德年间仅200余万户,李唐统一全国后户口开始逐步恢复。唐太宗贞观十三年,户数恢复至304万,人口达1235万,又获塞外归附人口120余万。

高宗永徽三年(652年)全国有户380万。武则天神龙元年(705年)全国有户615万,约3714万人。唐玄宗天宝十三年(754年),户数9619254,口数52880488,为官方户口统计的峰值。安史之乱后,因藩镇割据及户籍统计和管理混乱废弛,户口数不符合实际情况,据学者分析广德二年(764年)全国人口至少有4600万到4700万左右,晚唐人口峰值达六千万左右。

现代学者们普遍认为唐朝的人口峰值出现在唐玄宗天宝十三年至〖Fourteen〗、年间(754年-755年),因学者考虑到佃农、隐户、奴仆、士兵、僧道、外族等不纳入户口统计的人而对唐朝人口峰值有不同看法。唐朝史学家杜佑认为唐朝天宝年间户口峰值为一千三四百万户;现代学者赵文林、谢淑君认为天宝十三年(754年)唐朝人口顶峰6300万。

现代学者冻国栋认为唐朝人口峰值在唐玄宗天宝十三年(754年)大约1430-1540万户约为7475-8050万人;现代学者王育民认为唐朝天宝年间户口峰值为8050万;葛剑雄认为唐朝天宝〖Fourteen〗、年(755年)左右的人口峰值在8000-9000万之间;现代学者陈旭麓提出唐朝人口峰值是9254万人;日本学者日野开三郎更认为唐朝人口比较高峰时2000万户,人口达1.4亿人。

[Two]、古代户籍及制度登载的主要内容及其作用

〖One〗、户籍起源很早。春秋时发展为书社制度,25家为社,“社之户口书于版图”,版即户籍。战国时,强国“少料其民”,并实行上计制度,地方长官每年要将境内户口登记状况和赋税收入预算呈报国君。秦国商鞅变法后,严格户籍管理,又将之与军事编组相结合,五家为保,十家为连,行“什伍连坐法”。

〖Two〗、秦统一后,使黔首自实田,遂系田亩于户籍。汉代定户律,各地八月“案户比民”,将各户占有的土地及其他财产记入户口登记册内,作为征收人口税和分派兵役、力役的依据。户籍这时是人口、土地、赋役三种册籍的合一。汉户籍三年一造,谓之“大比”,并三年上计一次;每年征赋前的校核谓之“小案比”,属经常性登记统计。

〖Three〗、唐代也是三年一造户籍。由民户自己申报户口、田地,记入“手实”;里正据手实造籍。官员按各户资产多寡、丁口强弱量定户等(户分九等),据以征收户税。上计已改为一年一次,两次造籍中间年份按各年呈报的手实注于籍册,相当于异动登记。又为防止低报丁龄、伪报病老等,由官员检阅人丁形貌,称“团貌”(三**为一团)。户籍制度趋于完备。

〖Four〗、宋代,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发展,征收赋税渐以田亩为主,户籍遂按有无土地分为主户、客户,并按土地多少分别户等(农村分五等)。同时,设置各种单行的田亩帐册图簿,地籍逐渐从户籍中分离出去。宋取消人口税,仍征丁口之赋,差役也按丁抽派,因又有丁帐、丁口簿、五等丁产簿等单行户籍,均只计男口。王安石主政时行保甲、完税诸法,许多地方又取消丁帐等,改设甲册,并作抽练兵勇之用,亦常作为催科、征赋之据,但亦限于男口。

〖Five〗、宋以后,金的户籍登记包括男女老少,较宋为全面。元代则户类、户等复杂,户籍制度颇乱。

〖Six〗、明初总结户籍,进行人口普查,颁发户帖,登记户种(民户、匠户等)、原籍贯、现籍贯、居住地、各口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相当完备。又在户帖的基础上建立黄册,除记录户帖项目外,并列徭役税粮科则。黄册十年编造一次,十年内的变动也登录,借以调整赋役。地籍则另有鱼鳞册,与黄册并行。明中叶实行一条鞭法后,大部分赋税都按田亩征课,鱼鳞册更为重要,黄册改以户籍为主,但这时仍有部分税银按人丁征收。

〖Seven〗、清初,户籍散失。顺治初,为征收丁银,行户籍人丁编审制度:将户籍分为军、民、灶、匠四类,以户为单位核登丁口,三年(后改五年)一造丁册,其他人口不备载。康熙五十一年(1712)规定以后滋生人丁不再加征丁银,其后逐步实行摊丁入地,丁银全部并入田赋,人丁编审作用消失。乾隆五年(1750)首令岁奏民数,次年规定通过保甲系统统计男女老少全部人口,保甲成为户籍管理的基础,一直沿用下来。这时,户籍已与赋役无关了。

〖Eight〗、国家直接控制的“编户”是维护政权统治和征课赋役的基础,故历代都十分注意户籍。中国的户籍历史甚久,记录丰富,制度日趋完备。但是,在封建社会前期,依附农制盛行,世族、豪强与国家争夺农民,荫庇丁口,户籍制度并未能顺利执行。而役重于赋,以及课人口税,亦造**民流亡,使户籍失实。

〖Nine〗、后期,赋役征课渐从以人丁为主转为以田亩为主,分租制下的佃户减免直接负担,客户入籍为户籍制度注入了新的内容。但地方官为了保留地方财力和层层贪污自肥,也多方隐瞒户口,假报名姓。如明代上报户籍用黄册,许多州县征收税粮则用白册(亦称实征册),两不相符;一些胥吏手中又自有私册,乃至州县长官亦不能过问。清初之丁册,只是当差人数,实际丁口数并不只此。

〖Ten〗、摊丁入地以后,户籍与赋役完全脱钩,登记的户口才比较接近实际。但又因保甲制度本身流弊,以及失去征课作用后官吏更自因循,仍难精确。

[Three]、与唐朝相比宋代户籍制度出现的变化和原因

〖One〗、户籍制度到了宋朝,可谓进入了空前的自由时代。经过五代厮杀,门阀世族土崩瓦解,百姓亦不再有良贱之分,通通恢复了自由人。摒弃了“良民”与“贱民”制度后,取而代之的是“坊郭户”与“乡村户”,也就是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划分,同时又根据土地占有情况的多少,划分“主户”与“客户”。“坊郭户”和“乡村户”的区分,并非始于宋朝,至迟在秦汉时,已有所谓“市籍”。城乡分治的管辖方式由来已久,也并非始于唐朝,王曾瑜先生曾在其著作中指出,户籍制度上正式确定坊郭户与乡村户的差别,是城市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Two〗、“主户”(唐代称做“土户”)和“客户”(唐代指离开原居住地的人口)这对矛盾在唐代是很严重的。唐中期随着人口的大量流动,给地方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困难。所以到了宋代,采取了“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的策略,承认了流寓他乡人口身份的合法性,而以是否在当地有财产作为制定户籍和划分主户、客户的主要依据,这也是宋代户籍最大的进步之一,也是宋代户籍制度的一个特点。这与当前户籍改革中强调入城农民工是否在当地有稳定工作或不动产的标准有异曲同工之处。

〖Three〗、自由的户籍制度,与宋朝经济的空前发展密不可分。到了宋朝,来自商业的税收与征榷收入远远超过了农业税,城市化与商品经济发展迅猛,完全打破了传统的农耕经济。高度繁荣的商品经济带来的便是大量的流动人口,宋时称“浮客”。在宋代很多城市,浮客远高于当地户籍人口。“今之浮客,佃人之田、居人之地者,盖多于主户”,说的就是如此。

〖Four〗、宋时浮民的自由迁徙,同时也导致了大量的农地荒废,“本州农民,自来兼作商旅,大半在外”,这样的描述比比皆是。但宋政府对流民的政策可谓十分宽容:“两淮之民未复业者,复其租十年”,对于那些生活困难的城市浮民,政府通常会进行劝返,遵从自愿的原则,不仅给予基本的衣食救济,还减免税收,发送生产资料,如耕牛、种子、农具等。如本人实在不愿返乡种地,则就地安置。

关于唐朝儿童户籍,与唐朝相比宋代户籍制度出现的变化和原因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若需转载请注明:https://www.77788848.com/GW0U6AJazy.html